关于大学生学科竞赛2016年结项及2017年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郑州航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648】号)的精神,决定进行学科竞赛2016年度项目结项验收及2017年度项目立项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度项目结项工作

请各立项负责人于201747日之前提交结项报告,并申请结项。结项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立项任务、进展过程的质量控制、项目完成结果(含获奖证书及各类成果)。结项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每份装订顺序为:结项报告、作品材料(如该项目最终成果为实物作品或设计类作品,需拍照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二、关于2017年度项目立项工作

(一)竞赛项目要求

1、竞赛类别分为国际性赛事、国家级赛事、省部级赛事和地市级赛事,申报时应提交参赛通知。学校重点支持省部级以上的学科竞赛项目,鼓励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承办校级学科竞赛。

2、竞赛项目采取项目申报的目标管理办法,各教学单位成立专项工作组,组建活动小组或参赛队,申报项目,提出立项计划和经费预算,领导小组召开专项会议审批后,方可开展活动。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本校在职教师,每个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参赛项目,未通过上年度项目结项评审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

2、各学院应严格审查本单位申报的项目(申报数量不限),并对本单位人员报送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请各学院在201747前完成本单位立项评审工作,并在《郑州航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请书》上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后交到教务处。

三、其他事项

1、获准结项的学科竞赛项目,学校将根据《郑州航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648】号)对项目组进行奖励,竞赛奖项数量以2016年度学校年终目标考核时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获奖证书电子版(含决赛、省区赛、预赛等各级比赛所获奖项)为准。

2结项、立项材料均一式三份,请在规定时间内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综合楼332室),并将结项报告的电子文档发送至sjjx@zzia.edu.cn

3、联系人:李亚宁,电话:60632507

   附件1:郑州航院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郑州航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教2016【4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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