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郑州航院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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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按照《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的通知》(豫教高〔201640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 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目的与任务

通过“互联网+”大赛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提高我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以及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成果和比赛成果的转化,形成我校“互联网+”新业态;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学校毕业生更高质量的创业就业。

  三、组织机构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选拔赛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主办,计算机学院承办。

大赛设立竞赛委员会,负责竞赛的实施。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省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比赛方式

选拔赛采用择优遴选项目的原则推荐进入河南省级比赛。

七、选拔赛奖励

选拔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奖励获奖项目。

八、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61715

 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参赛团队同时填写选拔赛《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计划书》(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选拔赛邮箱(zuacontest@163.com)。 

2.选拔赛比赛(716-30日)。通过通讯评审方式遴选参加河南省比赛项目,并决出金、银、铜奖。

九、竞赛联系方式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比赛相关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 :刘超慧

联系电话:60632100

    电子邮箱:zuacontest@163.com

    附件1: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创业计划书.doc

    附件2: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河南省选拔赛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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