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充分提高实践教学周期间实践教学质量,将实践教学各环节真正做实,同时便于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保障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如实填报《郑州航院寒假期间实践教学任务申报表》和《郑州航院假期学生留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3),并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12月21日之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综合楼332),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jjx@zu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