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提高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期间实践教学质量,将实践教学各环节真正做实做强,便于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保障工作,现需要报送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期间实践教学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学院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科学制定课程设计、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方案,合理安排组织形式和内容,做好本单位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期间实践教学管理工作,保证实践教学活动顺利开展。
(二)对于有校外实习实践教学计划的学院,应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对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实习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提前对学生做好疫情防控、安全教育等培训工作,并将本单位在外实习的学生全部纳入管理范围,由带队指导教师担任学生校外实习期间防疫工作负责人,遵守实习单位有关防疫安全制度,与实习单位共同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各学院不得安排学生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实习,同时要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地区的疫情等级变化,如疫情风险等级提高,须立即停止一切实习安排,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返校人员相关政策组织实习学生返回。
二、报送要求
各学院应按照本学期教学计划内实践教学任务,如实填报《郑州航院实践教学周期间实践教学计划表(校内)》、《郑州航院实践教学周期间实践教学计划表(校外)》、《郑州航院暑假期间实践教学计划表(校内)》、《郑州航院暑假期间实践教学计划表(校外)》、《郑州航院暑假期间学生留校情况统计表》、《郑州航院实践教学周期间学生留校情况统计表》(分别见附件1-6)(一式三份),经学院领导签字审批后,于6月24日之前报送至实践教学科(综合楼332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jjx@zua.edu.cn。
联系电话:0371-61912507。
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