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9月毕业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文章来源:实践教学科 浏览次数:

各学院:

现就20249月毕业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各学院应按照《郑州航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师生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指导、查重检测、答辩等环节,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严谨求实、坚守诚信,不抄袭、不剽窃、不弄虚作假,不找人代做,不买卖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学生学习《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文件规定,使学生充分认识学术不端的严重后果,增强恪守学术道德的自觉性。教育要做到全覆盖,不遗漏一个毕业生。

二、查重检测

各学院原则上应于913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并严格按照《郑州航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答辩与成绩录入

(一)各学院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至少5人)和若干答辩组(至少3人),答辩组成员原则上由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的人员担任。

(二)各学院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答辩工作方案,并于913日前将答辩工作安排发送至邮箱sjjx@zua.edu.cn

(三)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关键环节,所有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本科生必须参加答辩,不得免答辩。

(四)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完成以下工作:

1.92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录入。

2.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存档,存档材料包括:1)开题报告;(2)指导记录;(3)论文修改稿(含修改痕迹或有修改意见)(电子版也可以);(4)论文终稿;(5)答辩记录;(6)质量评价表;(7)查重报告单。

教务处

2024830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刘欣;审核:陈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