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以下简称“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要求,我校现启动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是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内部监督与管理,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工作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准备工作。
(二)省学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应用严格按《郑州航院学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30号)执行。
(三)本年度信息报送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的信息报送工作,同时作为抽检信息平台的院级管理员,及时自查报送信息的规范性,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设计)原文报送、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
(四)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上报不要求匿名,但需一并提交开题报告等必要的过程性材料及查重报告。
二、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范围为本年度(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表1 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时间安排
日期 |
工作内容 |
9月3日 |
开放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下载。 |
9月3日至9月5日 |
各学院下载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及时核对学位授予信息毕业论文信息部分(6个字段)是否准确。若发现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错误,请填写《论文信息勘误申请表》(附件),于9月5日前报送至实践教学科,按程序进行学位备案信息勘误。 |
9月6日 |
开放专家信息数据下载。 |
9月3日至9月9日 |
各学院组织指导教师、专家对本年度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格式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9月10日至9月18日 |
各学院上传论文信息汇总表、论文原文及支撑材料、查重报告,核对论文信息,上传确认函。同时,报送培养方案和专家信息到实践教学科。 |
9月19日至9月23日 |
学校组织专家对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 |
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之间授予的学位信息,因不含导师和论文信息,这部分毕业论文(设计)仍须在论文信息汇总表中填写“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六个字段。
三、抽检工作流程
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
(一)论文原文报送
1. 核对学位授予信息
2024年6月1日后授予的学位,学位授予信息已包含“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六个字段,请各学院核对以上六个字段的信息,确保无误。切勿出现漏报、错报、串行等问题。
若在本科抽检上传论文原文时发现论文信息有误,各学院需在9月5日前报送《论文信息勘误申请表》(附件)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勘误,不得自行在抽检信息平台下载的《论文信息汇总表》中修改。
2. 补充信息报送
各学院需在抽检信息平台中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报送以下材料:
(1)论文信息汇总表(系统导出)
(2)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仅支持pdf格式)
(3)支撑材料(a.若为非文本类毕业设计或非文本类“其他”,必需提供支撑材料(如图纸、设计作品、软件、视频等);b.开题报告扫描版(含签字))(仅支持zip格式)
(4)查重报告(仅支持pdf格式)
上传要求:抽检信息平台上传文件格式只支持zip格式,各学院应把全部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支撑材料以及查重报告放置在一起,直接压缩为一个ZIP文件(不要放在文件夹内压缩文件夹)进行上传。最后生成的ZIP文件中不允许有文件夹,否则会上传失败。
3.论文核对
所有上报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均需进行核对操作。
4.论文信息提交
若本单位所有学位授予信息的论文及相关材料已上传完成且已完成核对,可提交论文信息,并下载、上传单位确认函。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各学院需更新完善“上年度在库专家”和“本年度指导教师”两部分专家数据,同时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各学院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
教务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