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4文章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

学院各实验中心

为了确保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期间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安全,保证下学期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各相关单位领导及实验中心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明确,工作到位,确保实验室安全。

二、各学院应于放假前,对所管辖的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对于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类隐患;特别要对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排查,主要包括:(1)门、窗及报警装置是否完好可用;(2)电气设备及上下水设施完好情况;(3)线路、插线板是否有老化、乱接乱放情况;(4)化学试剂、试件等保管与存放情况;(5)各类实验仪器用品管理情况;(6)是否有废纸箱等易燃杂物乱堆乱放情况等。(7)做好学校实验室仪器药品的盘点工作,帐、物、卡要对应齐全,如有缺失要及时查找,并说明原因。

三、各学院务必妥善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化学药品、剧毒及易制毒药品、压力容器、高压气瓶等高危物品与设施。放假前,妥善处置化学危险废物、废液。

四、各学院应根据实验室特点制定出本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各实验室门口张贴安全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实践周和暑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全部关闭自查后,各学院应切断相关电源,关闭供水系统阀门,锁闭门窗,统一贴上封条。实践教学周和暑假期间科研或教学需要使用实验室,须经实验室所在单位批准并报科研处或教务处备案(详见附件1,涉及研究生教学的,还需研究生处批准。同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对进出实验室的师生相关信息进行严格登记(详见附件2),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学院明确假期实验室使用要求,对相关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层层落实责任,日巡查并记录。若学生在实验室,需有指导教师值守

六、严禁在实验室开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利用实验室和实验设备开办各种培训班;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私用各类实验设备、试剂、试件等。

 

七、各相关单位应安排值班人员,加强对所管辖实验室的巡查工作,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破坏和防突发事件的“四防”工作。如发生安全问题,应立即启动应急管理机制,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保卫处、教务处或科研处报告。

八、涉及暑期不停机设备的单位,务必要做好假期实验室值班工作。

  保卫处  科研处  教务处

20217月4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韩衍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