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材的选购
1.在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课程,学生必须选用教材。
2.新生第一学期课程的教材,由学校直接代购;其余学期课程的教材,由学生自己选订。学生在学校选订教材,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
3.学生在学校选购教材方法: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选课的同时,在预订教材处点击“是”或“否”,“是”表示预订教材,“否”表示不预订教材。
4.学生集中选课结束后,预订教材一律不允许退订。
二、教材费的支付
1.学生使用教材,费用自理。学生选课时预订的教材,所有折扣全部返还给学生。学校自印讲义按成本价计费。学生零购教材按定价支付。
2.学生预订教材,采用预交款方式付费。第一学期教材费,在报到时随学费一起交学校财务处;其他学期的教材费,以班为单位,收齐后,在领书前交财务处。第一学期的教材费预交标准为500元。每学期结束前按实际购书量核算,多退少补。
3.学生零购教材,用一卡通支付。
三、教材的领取
1.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凭学校财务处所开预交教材费收据到教务处教材科(书库)办理领取教材手续。
2.集中领取教材时间为每学期正式上课的前两天。新生教材发放由教材科统一安排。
四、其它事项
1.教材费是订购教材的保障。学生的教材费不能因任何理由拒缴或缓缴,以免影响整个班级的教材领取。
2.学生领购教材后,应及时检查,若发现有缺页、漏印等现象,在三周内可以到教务处教材科(书库)更换。
3.学生教材遗失补购或零购。若库存有余,可在星期二、四、五(东校区)、星期一、三(南校区)办理购书手续。
五、本办法自发文之日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院教字[2008]75号文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