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院优秀教材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6-10-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编写高质量优秀教材的积极性,加强学校的教材建设,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周期、范围、原则、等级及比例

1.评选周期

  校优秀教材每二年评选一次。

2.评奖范围

1)参评教材必须是我校教师主编的教材。如主编不止一人,要求我校教师为第一主编。

2)参评教材必须是被我校普通本专科教学计划中的课程选用并经两届以上(含两届)学生使用;

3)教材类别包括正式出版发行的基本教材(包括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CAI课件)、实验指导书和习题集等;

4)曾获得校一等奖、二等奖的教材,经过修订并连续使用两届以后,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再参加校内评选;

5)曾获得校特等奖的教材,不再参加校内评选。

3. 评奖原则

校优秀教材的评选原则是择优评选,宁缺勿滥。

4.评奖等级

优秀教材分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三个等级。

5. 评奖比例

每届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当届优秀教材评选申报总数

10%、20%和40%。

二、评选条件

1.参评教材必须符合四项基本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

政策,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阐述本门学科的基本规律。

2. 参评教材具有与本学科发展相适应的科学水平,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系统

性。能够正确地阐述本学科的科学理论和概念,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3. 参评教材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

当,取材合理;内容阐述循序渐进并富有启发性;便于学生自学,便于掌握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并经过教学实践证明确有明显效果;同行专家和学生反映良好。

4. 参评教材文字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有前言(绪论)、章节、习

题、思考题和参考文献,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印刷质量较好。

5.被其他院校使用和馆藏的教材将优先评奖。

三、评奖形式

分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等)、系列教材(丛书)可按单册评奖,也可按全册/成套/系列评奖。按全册/成套/系列评奖的,所包含的教材必须全部符合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在评审时所包含的教材全部达到优秀标准方可获奖。单册曾获得校特等奖的教材,经过修订并连续使用两届以后,仍可按全册/成套/系列参加校内评选。

四、评选程序

1. 每次评选之前,教务处先印发评选申报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

2. 个人向所在院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优秀教材申报表》,并附教

材样本五本(可与教材科协商解决),以及有关本教材获奖情况、专家评价、学生反映、其他院校使用和馆藏证明等材料。

3. 各院系(部)教材评审小组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向学校

推荐参评教材,写出推荐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处。

4. 教务处负责汇总全校的申报材料,并聘请专家评审,然后报校教学指导委

员会评审。

五、奖励办法

1.凡获学校奖励的教材,除颁发获奖证书外,并颁发奖金。单册教材获奖的,各类奖项奖金额为: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全册/成套教材获奖的,各类奖项奖金额为:特等奖3000元,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800元;系列教材获奖的,各类奖项奖金额为:特等奖6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500元;

2.获奖的教材,将被推荐到河南省教育厅或教育部,参加河南省或国家优秀教材、规划教材的评选。

六、其他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原《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优秀教材评选办法》(院教字[2006]36号)同时废止。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