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8年新专业申报后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的有关要求及我校“十三五”改革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为打造质量高、特色鲜明、规模适当的良性专业格局,科学谨慎增设新专业,经相关学院预申报和学校审核,飞行器制造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无人机方向)和交通运输(机场运营管理方向)三个专业方向通过学校预申报初审,可参加2018年新专业的正式申报和遴选。现将新专业申报的后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以上三个专业所在学院和负责人请按照《郑州航院专业(含方向)设置管理办法》(校教【201080号)(附件1)、《郑州航院专业设置评审管理规定》(校教【201310号)(附件2)认真做好调研论证;

二、填写申请表(附件3)一式四份,提交附件2中专业设置评审指标体系要求提供的专业论证报告等相关材料。上述材料请于428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333房间),电子稿发送至jyk@zzia.edu.cn

三、学校届时组织新专业申报的答辩和评审,请上述三个专业负责人提前做好答辩准备,答辩内容参照《郑州航院专业设置评审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附件1:郑州航院专业(含方向)设置管理办法.docx

附件2:郑州航院专业设置评审管理规定.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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