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硕士、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和维护科学道德,保证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74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硕士、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教研〔20161019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学士学位论文抽检范围:我校在201591日至20168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的学士学位论文(以学士学位授予时间为准,涉密论文除外),包括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来华留学本科毕业生、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授予建筑学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的学士学位论文。

二、抽检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从全省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库中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硕士学位论文和学士学位论文,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被抽检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委托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被抽检论文进行盲审。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务于1220日前将本单位被抽检论文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和PDF格式,文件名为论文编号)及附件材料打包压缩后发至sjjx@zzia.edu.cn。被抽检学位论文必须与存档论文一致,论文首页统一使用《2016年河南省抽检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封面》(见附件3),论文正文及页眉中需隐去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致谢、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等信息(整篇论文中不应含有任何体现学位授予单位、作者及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的内容)。

四、结果公布

教育厅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本次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论文,有关学位授予单位应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对抽检不合格论文数量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教育厅将进行约谈并责成其进行整改。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硕士、学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6年我校被抽检学士学位论文名单.doc

附件32016年河南省抽检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封面.doc

   附件42016年我校被抽检学士学位论文信息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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