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郑州航院专业分流管理办法》、《郑州航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满足学生多元化成长需要的培养体系,根据学校大类招生培养工作安排,现将2020...[详细]
请2020级大类招生学生下载附件查看内容,并按照各学院的大类专业分流方案在教务系统提交专业分流申请。期间有关大类专业分流的问题,请咨询各学院教学办。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教务处[详细]
为做好2021年学生转专业工作,请各学院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全日制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16号)及《关于修订<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校教字[2019]2号),做好此项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详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附件2)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工作》(教办高〔2021〕108号,附件1)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国家级一流课程认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详细]
5月8日上午,我校在综合楼557会议室召开迎接2021年度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会议。会议由副校长李捷主持,教务处、科研处、保卫处、仿真实验中心、管理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航空工程学院、民航学院、智能工程学院、材料学院、土木建筑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文法学院等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了会议。 首先,副校长李...[详细]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教高厅函〔2019〕18 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计划的通知》(教高〔2019〕475 号)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申报专业需要具备的条件 1.学校高度重视。全面落实...[详细]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决定对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盲审,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的组织与结果应用严格按照《郑州航院学士学位论文抽检盲审管理办法》(校教字[2019]30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学校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毕...[详细]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详见附件[详细]
为培养具有全面知识结构和社会适应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提高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充分利用我校优质教学资源,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双学位教育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 “双学位”是指在校普通本科生在保证完成主修专业的同时,学有余力,经自愿申请,学校考核同意,再完成跨学科门类的另一...[详细]
第一章 教学计划制定 第一条 双学位专业教学计划由专业所在院系制定,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 相关院系于学年第一学期第1-8教学周内完成双学位教学计划制定工作,9-12教学周内教务处完成教学计划审批工作,学期结束前各相关院系将教学计划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处负责审核。 第二章 修读条件和申请修读审批...[详细]
为加强学校双学位教育,现对双学位教育学费收取事宜规定如下: 一、双学位教育收费标准 学校对修读双学位的学生按照100元/学分的标准统一收费(不再收取专业注册费)。 二、收费方式 每学期开学第六周学生按照当学期应修学分数一次性缴纳当学期双学位学费,中途退课者学费不予退还。不及格课程可申请重修,重修费用按照...[详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有效落实本专科人才培养方案,规范选课程序,指导学生正确有效地选课修读,确保学分制顺利实施,根据《郑州航院完全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19〕8号)和《郑州航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校教字〔2020〕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实行基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五轮自主...[详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达成学校及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课程,是本专科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必修课和选修课,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创新创业活动等实践性教育课程。 第三条 具有我校学籍的本专科生均须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详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达成学校及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课程,是本专科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必修课和选修课,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创新创业活动等实践性教育课程。 第三条 具有我校学籍的本专科生均须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详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确保学分制顺利实施,规范我校本科生课程免修管理,根据《郑州航院完全学分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字〔2019〕8号)《郑州航院学分制改革实施方案》(校教字〔2020〕6号)和学校二级管理工作要求,结合教务管理系统功能,制定该办法。 第二条 免修是指根据学...[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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